顺昌县宝山大圣文化旅游区开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旅游公路9.8公里,步游道17.6公里,5000平方米的生态停车场, 300平方米的公交站点;新建风景区山门、观瀑亭、上湖旅游村、石宝峰游客中心;修复竹笋干作坊、半山亭、干仙寮等景物竹、文化园、季相林营造、野果林保护等项目;给排水、污水处理、供电、电讯、环卫等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选址:顺昌县宝山 3、项目总投资:2.6亿元,折合7000万美元 4、项目承办单位:顺昌宝山风景区管委会 5、项目联系人:钱升亮 联系电话:13509519666 二、项目建设优势:宝山风景区是省级风景名胜区,其七台山上的七台名寺、石宝峰上的宝山寺为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宋代理学家朱熹、杨时及明代旅行家徐霞客等到此探访并留下遗迹。历史上,顺昌百姓有对猴王、猴神、猴精崇拜的习俗,在石宝峰上“双圣墓”最引专家关注,成为景区内的一个重要人文景观亮点。此外,景区有一级景点15处,二级景点67处,三级景点41处,十分适宜旅游开发。景区内生物资源丰富,有不少珍稀的动植物资源,如植物的“活化石”银杏树、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以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珍稀物种金斑喙凤蝶在景区均有大量分布和被发现。 三、项目合作方式: 1、独资。由于宝山风景区属于省级风景名胜区,根据国家规定需引进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开发,可转让经营权。诚邀经济实力雄厚(注册资金叁仟万元人民币以上),有意投资旅游产业的企业家入驻开发。 2、合资、合作。景区管委会以现有的投资、景区资源入股,占51%股份。景区门票收入的51%为管委会股份收益。 四、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已完成“宝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宝山寺大殿修复;建成旅游公路25公里、游步道1.5公里、旅游公厕1座、完成部分景点标识碑、牌以及变压器、输电线安装等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