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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2015-11-05 21:06:10
来源:  作者:  阅读人数:
【明确脱钩主体】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执行。
 
 
【同时具有三个特征纳入脱钩】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特殊情况另行改革】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脱钩脱什么?
 
 
【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调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代管的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
 
 
【职能分离】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行政机关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
 
 
【财务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自2018年起,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限期清理腾退。
 
 
【人员管理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党建、外事分离】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脱钩后如何管理?
 
 
【完善支持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价格政策,落实有关税收政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
 
 
【完善政府监管】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履行相关监管责任。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信用记录,建立综合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试行委派监事制度】在重要的行业协会商会试行委派监事制度,委派监事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政策。所派监事不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享受福利。
(据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南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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