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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一点通】发回重审会加重刑罚吗?
2014-06-13 08:00:00
来源:  作者:  阅读人数:
  发回重审会加重刑罚吗?


   问:我朋友因生产伪劣产品被抓了起来,一审被判了三年,上诉后法院发回重审,检察院提出要补充起诉,我们很担心他会被加重刑罚。请问,存在这种可能吗?


   答: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因此,一般情况下发回重审不会加重刑罚,但在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等法定情况下,有这种可能。


  劳动仲裁逾期能直接起诉吗?


   问:我因社保和公司发生争议后,申请了劳动仲裁,没想到,过了两个月还未裁决,经询问,他们说要延期,但至今也没有通知我。请问,我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解释也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1、移送管辖的;2、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3、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4、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5、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6、其他正当事由。
责任编辑:南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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