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台】国务院批复同意 基金公司股东条件相关规定 |
国务院批复同意 基金公司股东条件相关规定
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证监会对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条件的相关规定。
批复指出,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
批复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规定包括: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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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 2014年着力解决社保“双轨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去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
尹蔚民说,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同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
据了解,由人社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负责制订的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涉及养老“并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多项重大问题,是一项一揽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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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将抽查询价路演过程 路演使用非公开信息将中止发行
今年1月初证监会表示拟对首发公司发行承销过程进行监管后,证监会又紧急发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措施明确,如果发行人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风险公告内容至少包括: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及该差异对估值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提请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不仅如此,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还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证券业协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询价。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证监会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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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税收风险有关增值税政策出台
为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防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
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以下简称增值税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的,其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以下统称货物劳务服务)执行以下政策:
一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36个月内,暂停其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自恢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之月起36个月内再次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停止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
二是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对应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视同内销,按规定征收增值税(骗取出口退税的按查处骗税的规定处理)。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本通知生效后发生2次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之日的次日起,其出口的所有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一律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纳税人如果已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起始时间为停止出口退税权期满后的次日。
三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次月起.按50%的比例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违法情形严重的,不得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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