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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一点通】再审时能增加再审事由吗?
2015-01-13 08:00:00
来源:  作者:  阅读人数:

【学法一点通】

再审时能增加再审事由吗?

问:我就劳动争议二审判决申请再审,法院已受理,我还想再增加几个再审请求。请问,法院会受理吗?

答:根据最高院民事再审审查座谈会纪要,法院在审查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再审申请人变更或者增加再审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期间要求的,法院应当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变更后的再审申请书副本,审查期限重新计算,必要时可再次组织询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不予审查。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如何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问:我的行政案件申诉被省高院驳回后,我到当地法院上访,并说我打算去最高法院上访,他们说可以帮我联系远程视频接访。请问,最高法院接访后会如何处理?

答:根据最高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最高院接访法官在远程视频接访后,可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一)原审裁判明显有错误,符合申诉或申请再审立案条件的,告知对端法院向申诉信访人员收齐相关材料,移交最高院立案审查;(二)原审裁判并无不当,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的,告知申诉信访人员息诉罢访,做好法律释用工作;(三)原审裁判需进一步审查的,预约下次远程视频接谈的时间;(四)要求申诉信访案件原审法院做好息诉罢访或者帮扶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南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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