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注册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关于我们 | 会员企业
首  页| 闽北要闻| 投资指南| 政策法规| 分会机构| 分会通知| 会员名单| 企联动态| 南榕精英| 热点观察| 招商引资| 县市风采| 闽北文化| 法讯传导| 供求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法讯传导
【身边事】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怎么办?
2015-01-13 08:00:00
来源:  作者:  阅读人数:

【身边事】

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怎么办?

问:我用某打车软件叫车后,到了目的地却想不起来微信支付密码,提出按计价器给现金,但司机说把打车软件返利也要补给他。请问,这样合理吗?

答:根据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3、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4、不按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5、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6、不按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7、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8、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不动产信息有误怎么办?

问:我叔叔因诈骗已被逮捕,他名下的几处房产已被查封,但其中一处的房产证上面出现了笔误,将他的姓印错。请问,这种情况也能查封吗?

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的权属确认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要看不动产登记簿是否登记错误。该规定还规定,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查封事项时,认为查封涉案不动产信息有误无法办理的,可以暂缓办理协助事项,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处理。

 
责任编辑:南榕发布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分会通知
  • ·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 [04-27]
  • · 南榕分会第三届理事会 [01-08]
  • · 南榕分会银行对公账户 [04-27]
  • 闽北要闻
  • · 省领导到武夷新区调研 [05-24]
  • · 一季度我市三产增加值 [05-24]
  • · 我市借力“新三板”推 [05-24]
  • 服务资讯
  • [招聘] 东南网招聘网络工程[12-17]
  • [招聘] 东南网招聘人力资源[12-17]
  • [招聘] 东南网招聘文字记者[12-17]
  • [供求] 东南网采购设备车一[12-17]
  • [供求] 东南网招标一批电子[12-17]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09018626号